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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路段将受限制
2016-03-27 15:37:5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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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列道路,每日6时30分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乘载学生的专业校车外,其它机动车辆须按照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行驶(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含尚志海城桥,满洲里街至友谊路)、工部街、北安街。

  (二)下列道路,车辆只准许按照规定方向单向行驶:南游路(天河路至麒麟路),由天河路方向往麒麟路方向;大安街(通江街至高谊街),由通江街方向往高谊街方向;东风街(经纬街至通江街),由经纬街方向往通江街方向;红专街(通江街至经纬街),由通江街方向往经纬街方向;安广街(安隆街至新阳路),由安隆街方向往新阳路方向;安广街(抚顺街至新阳路),由抚顺街方向往新阳路方向;安祥街(新阳路至安心街),由新阳路方向往安心街方向;上实路(爱建南路至汇丽广场),由爱建南路方向往汇丽广场方向。

  (三)下列道路,取消车行道占道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尚志大街、地段街、兆麟街、北安街、工部街、电车街、通江街、高谊街、霞曼街、东风街、红专街、大安街、经纬七道街、霁虹街、东安街、安红街(安国街至安隆街)、经纬街(工程街至经纬十二道街,由北往南方向)、麒麟街、南游路、天河路。

  (四)其他通行规定

  1、开放尚志大街与霁虹街交叉口平面交通,增设信号灯,车辆须按照信号灯和交通标志规定通行。

  2、临时取消地段街(田地街至工厂街)由北向南公交专用车道。地段街(工厂街至田地街),机动车只准许由工厂街方向往田地街方向单向行驶;地段街与田地街交叉口,由地段街北向公交专用道驶入交叉口的车辆只准许右转弯。

  3、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尚志大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和地段街(田地街至友谊路)公交专用车道对社会车辆放开,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4、取消“新阳路与北安街交叉口,由新阳路西侧驶入交叉口的车辆禁止往北安街右转弯”规定,该交叉口允许机动车由西往南右转弯通行。

  5、取消“经纬街(经纬十二道街至工程街),机动车只准许由经纬十二道街方向往工程街方向单向行驶”、“安红街(安隆街至安国街),机动车只准许由安隆街方向往安国街方向单向行驶”和“安升街(安心街至抚顺街),机动车只准许由安心街方向往抚顺街方向单向行驶”的规定,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责任编辑:迟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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