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2日讯 春天来了,农民开始平整土地,备耕生产。每年的这个季节,农村纠纷的焦点,都集中在土地上,这个时节,也是乡镇司法所接待因为土地引发纠纷最集中的季节。
3月25日,肇州县永胜司法所所长宋广德,就调解了一起家庭矛盾连带的土地纠纷。使原本激化的公公与儿媳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儿媳最后含着眼泪说:“虽然您儿子不在了,但我还会孝顺您!”

要地遇阻
3月25日,一名女子来到永胜司法所求助,看到女子欲言又止的神情,宋广德先安慰她先坐下来,女子长叹一口气,看出来,她遇到了麻烦。
稳定了情绪后,女子开口讲起了事情的经过,女子姓李,和丈夫刘某多年来一直在外打工,家里的土地,一直由李某的公公刘某某耕种。
去年,李某丈夫刘某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家里因为给丈夫看病,花去不少医药费,还欠有外债,生活很艰难,已走投无路了,于是找到公公想要回属于自己那部分土地,但是公公刘某某不同意,理由是自己年纪大了,生活也不宽裕,儿子刘某和儿媳李某,多年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这部分土地应当作赡养费。
双反言语激化,争吵起来,看到公公这么大年龄,李某感觉吵闹也解决不了问题,就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查取证
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宋所长和调解员来到当事人刘某某家进行调查取证。
原来,1998年分配土地时,刘某某家分到了4口人的土地,分别是刘某的母亲、刘某、刘某某和李某,4口人在一个户口簿上,4口人的土地,也登记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每人分配土地4.7亩。
接着,刘某和李某外出打工,土地一直由老人刘某某独自耕种,粮食补贴等政策性补贴,也一直由刘某某领取。
刘某去世后,李某便将自己的户籍,从刘某某的户口簿上分了出来,李某为了生活,来到刘某某家,索要属于自己的4.7亩土地被拒。
刘某某拒给儿媳土地,认为儿子生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这地钱,就顶赡养费了。
一言难尽
提起此事,刘某某也一脸愁容。
刘某今年69岁,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21岁就去世了,养儿防老,刘某某本指着二儿子刘某能养老送终,但是不幸的是,刘某未到50岁就去世了。
刘某某的老伴儿,还疾病缠身,家里就指着这二十几亩土地和低保维持基本生活。
而李某,为丈夫看病花去所有的积蓄,现在丈夫去世了,自己一个人也是没有生活来源,在外打工赚钱还要偿还债务,生活也是难上加难。
在所长宋广德看来,现在李某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也是合理合法的。
互相理解
了解到了详细情况之后,宋所长心里有了谱,他对刘某某说:“老刘啊,你儿媳妇想要回她自己的4.7亩土地,咱先不说别的,首先按照法律来讲,这是合法的,你儿子去世了,你心里难受,我们都理解,但是你儿子也是李某的丈夫啊,你儿子走了,还欠有外债,她一个女人无依无靠,生活也很艰难啊,你再好好想一想。”
经过宋所长入情入理的开导和劝解,刘某某同意了儿媳李某的请求,表示愿意将4.7亩土地,分给李某,李某在听了公公刘某某的心里话后,激动地落下泪水。她表示,虽然丈夫刘某去世了,但自己仍然是刘某的儿媳妇,会尽孝道。
宋所长说:“最难割舍的是亲情,看到你们之间的误会说开了,矛盾化解了,真心替你们高兴!”
分地涉及土地证的换发,刘某某年纪大了,折腾起来不方便,刘某某就委托村干部陈某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换发事宜。
次日一早,村干部就将土地证交还到了刘某某和李某的手上,双方对这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