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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构建高效公共服务平台 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
2016-04-15 10:34: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秀巍 韩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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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4月15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工信委获悉,近日哈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哈市将按照“1+8+N”结构框架,建设多功能、立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和信息的互通共享,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实现产业升级。“十三五”期间,哈市将形成服务高效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国家服务平台要达到30户以上。省级服务平台50户以上,市级服务平台100户以上。

  据了解,目前哈市已初步形成了以18户国家示范平台和29户省级示范平台为骨干、以广大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网格化平台网络格局,服务功能基本涵盖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内容,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辖区、工业园区和大部分县(市)。但是平台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哈市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按照“1+8+N”结构框架,建设多功能、立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1+8+N”中“1”是指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8”是指八大功能体系包括管理咨询、素质提升、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创业辅导、技术支持、法律服务、创业代理服务等八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功能。“N”是指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据悉,哈市将根据全市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支持市级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市级平台网络,实现市级以上示范平台间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平台服务水平和效率。

  同时,《意见》还指出要引导和整合现有各类服务资源,将分散的服务机构分类纳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布局之中,逐步建立起涵盖专业技术、检验检测、资金、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改变目前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小而弱、资源分散的状况,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积极承接政府相关职能,在服务平台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平台建设的投入,区、县(市)级以上政府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本地区服务平台建设,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服务机构的建立,引导服务机构的发展,对辖区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公益性服务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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