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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龙凤公墓焚烧祭祀垃圾坑人坑牛 律师:公墓应负全责
2016-04-16 08:14:42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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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6日讯 4月10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大庆龙凤公墓附近有一土坑,用于焚烧祭祀垃圾。清明节前夕,有个放牛人经过此坑,与一头牛一同掉入坑中,牛被烧死人被烧伤。

  人和牛一同掉进路边坑中

  记者找到放牛人刘国强时,他正躺在市创伤医院住院部的病床上,双脚被垫高,脚底至脚踝上方5厘米处烧成了炭黑色,脚面及向上烧伤部位涂了一层白色膏状药物。除脚以外,他的肚皮横向烧伤,左臂也有被烧灼过的痕迹。刘国强的女儿正用棉签给他肚皮上的伤涂药水。

  44岁的刘国强家住龙凤区刘高手村。十多年前,他的右眼受伤失明,造成四级残疾。刘国强在私企做保洁员,每月1800元。妻子也打点儿零工,夫妻二人还养了25头肉牛,生活虽不富裕,也还不错。

  4月3日11时许,刘国强放牛经过龙凤公墓附近,牵着一头黄白花母牛。他说:“这头牛是年初从外地花6500元买回来的,它不合群,我怕它乱跑,就牵着它。”

  刘国强以为把牛牵在手里就没事了,没想到反而出了大事。他心有余悸地说:“走着走着,感觉身体一趔趄,失去控制。我和牛一同掉进路边的坑中。刚掉进去时有点蒙,不过很快就缓过神儿来了,因为脚下看着不起眼的纸灰,下面却非常烫。我感觉腿烧得很疼,也顾不上牛了,赶紧往外跑。”跑出来后,他发现自己被烧伤了,立即给家人打电话,家人把他送到医院。那头和他一同掉进坑中的牛被烧死了。

  牛掉进坑里被烧死。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惹祸坑事后被圈围并设立警示牌

  刘国强告诉记者,他知道那里有坑,但坑附近没有设立警示牌,他也没看到坑里有火,一直以为只是堆放垃圾的。刘国强说,事发后,那个坑已设置了围栏。

  目前,刘国强的伤势还在观察中,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得在床上解决。脚部的伤是否需要植皮或进行其他手术,还需进一步观察。

  刘国强说:“事发后,龙凤公墓一位姓王的负责人找我,商量和解。我就是一农民,也不懂法。他问我要多少钱,我张嘴就要一万元。他很痛快地答应了,并带着律师来医院找我签协议。”

  和解协议并没签成。刘国强工作单位的法律顾问张智得知此事后,粗略算了笔账:牛购买时6500元,喂了这么久,最低也值8000元。另外,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些至少也要两万元。刘国强的伤势现在还不确定,如果一万元和解,可能连医药费都不够。

  听完张智的话,刘国强觉得自己确实太亏了,于是没履行之前与龙凤公墓方面的约定,并委托张智代表他处理此事。

  11日10时30分,记者来到事发地点,目测这个惹祸的坑长5米多,宽2米多,坑内除了与地面颜色相近的纸灰外,还堆积着花束等祭祀垃圾。垃圾堆向外冒着烟,散发着刺鼻的气味,看不到明火。坑的四周,有部分地方土堆得比较高,还用铁杆和铁丝进行了圈围,并挂了多处写着“高压危险,禁止攀爬”的警示牌。

  刘国强的女儿向记者提供了事发当日的现场照片,照片里是看不到这些防护设施和警示牌的。

  是放牧之过还是公墓管理之错

  对于处理祭祀垃圾坑惹祸一事,龙凤公墓负责安全和服务的王经理说,因为公墓里祭祀的纸灰和垃圾比较多,又不能随便倒,所以才挖了这个坑。但是,为了防止有人或者动物掉进坑里,挖坑时特意在坑的四周堆了很多土。而且,坑边原本拦了警戒线,还安排了专人看守,只是当天风大,把警戒线刮断了。刚好看守的人去掏纸灰、推纸灰,前后就几分钟的时间,刘国强和牛就掉进去了。“当时还是我找人把牛给弄出来,然后找车给他送家去的。”王经理说。

  王经理还说:“事发原因并不像刘国强所说,他牵着牛路过,掉进了坑里。刘国强在这个公墓附近放牧有段时间了,他家里养了一条狗,如果牛跑了,就叫狗去追。坑附近有监控,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出,当天是因为狗追牛,牛才掉进坑里的。刘国强是为了救牛还是被拽进去的,就不知道了。”

  至于双方谈和解的情况,王经理说,他曾咨询过牛的价格,那头被烧死的牛,市场价最多5000元。但刘国强家人找到龙凤公墓,并通过中间人提出索赔10000元。王经理多次汇报请示后,领导答应了,不料对方却反悔了。

  王经理说:“我们园区边上是草原,管理部门不让放牧。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如果按照草原禁牧的规定,我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农民不容易,我们最多承担一半责任。我们不是不管,也不是推卸责任,如果是合理索赔,我们会承担。但后来他们要钱要得太多了,没法谈和解,还是让他们去起诉吧!”

  记者向刘国强核实其掉入坑内的细节,他坚称:“我家的狗是牧羊犬,不让它追牛,它自己是不会追的。事发时,确实是我牵着牛,狗是跟在后面了,但并没有追牛。而且,如果是狗把牛追得掉进坑里,那我就不会和牛一起掉下去了。”

  刘国强的代理人张智认为,刘国强放牧是否违反了禁牧的规定,这与公墓方面无关。但公墓方面没有对存在危险的坑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就是公墓管理的过失。因此,公墓方面应该负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对火灾隐患防范不足 公墓应负全责

  刘国强是否要为自己的放牧行为买单?无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的坑给刘国强造成的伤害,龙凤公墓究竟有没有责任?

  就此事,黑龙江美亚律师事务所白宇宙律师分析,如果确定惹祸的坑是龙凤公墓用于处理祭祀垃圾的,那么公墓方面把明火转移至不安全场所,导致老百姓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应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公墓应该灭火,否则存在安全隐患;另外,如果没灭火,应该有专人看守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事发时也没有。从这两点来讲,公墓方面应该负赔偿责任。

  另外,白宇宙律师认为,根据双方说辞,那个惹祸的坑是刘国强放牧经过的地方,但那个坑的位置并非禁牧场所,因此刘国强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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