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9日讯 18日,黑龙江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发布消息,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大民、李海伟提出上诉。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席二审法庭。
先期报道:延寿暴动越狱案高玉伦一审被判死刑 王大民李海伟当庭提出上诉
2015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海伟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玉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被告人王大民、李海伟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吕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