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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三个区分”提振干部精气神
2016-05-03 10:09:2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顾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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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3日讯 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怎样做到“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如何让干部在改革创业中“胆子大,步子稳”,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是当前重要的课题。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正是有效解决当前干部的任免、使用以及活力激发问题的创新之法,无疑是广大干事创业者的“定心丸”和“强心剂”。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三个区分”的深刻内涵,坚持思想建设与纪律约束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在正风肃纪中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创造新业绩。

  一、强化教育引领,切实按照“三个区分”引导干部形成担当有为的思想自觉

  要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到干事创业和遵纪守法之间的辩证关系,自觉在思想上想干愿干积极干,在行动上能干会干善于干。一是用正确理念坚定“有为”。不担当、不作为的根子是党性不强、动力不足。补足精神之钙、寻找力量之源至关重要。要通过深入开展党性教育,让广大干部用坚定理想信念,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二是用严明的纪律界定“有为”。鼓励和支持干事创业者,必须以党纪党规为准绳,用“严”的戒尺规范干部权力行使。要通过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在纪律的约束下,依规依纪抓发展、抓改革,求突破、求创新。三是用严格的法律规范“有为”。依法行政是正气充盈之源、万心归聚之泉。要通过加强法治教育,督促广大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坚持于法有据,抓工作、办事情运用法律手段,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用先进的典型激励“有为”。要强化正面宣传,用“有为”的文化塑造人,让勇于担当,勤政务实的要求在厚重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要深入宣传好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让干部学有坐标、改有方向、追有榜样,凝心聚力,提振精神。

  二、坚持挺纪在前,按照“三个区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的要求,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客观看待和合情合理处理干部在改革特殊时期出现的特殊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一是坚持抓早抓小。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开启全天候“探照灯”,紧扣“六大纪律”及时有效发现、纠正和查处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属于在改革探索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违纪演变成违法。二是准确定性量纪。要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将“三个区分”贯穿纪律审查的初核、调查、审理等每个环节,真正把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对于一心为公、敢于担当的干部,如果不是主观故意,要允许试错;对于工作中出现瑕疵但可以弥补的,也应当给予宽容,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三是抓好澄清反馈。坚持查处违纪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对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得罪人而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诽谤中伤他人的,严肃查处,还干部清白、正社会视听。对一心为公但偶有失误的党员干部,给予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不能让干事者流汗又流泪。四是严守纪律底线。坚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改革动机和具体行为,对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打着改革创新和为民服务等旗号谋取私利的;严重阻碍改革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干部,做到“零容忍”,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三、注重制度规范,形成“三个区分”的有效机制

  要将“三个区分”用制度和机制固化下来,构筑起干事安全区和廉洁防火墙,少让矢志改革者受伤犯错,不给谋取私利者可乘之机。一是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要建立完备的权责清单,让每一名干部明责、确责、知责、履责,自觉地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依纪依法行使权力。要建立负面清单,尤其要记录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让干部受警醒,有借鉴,知进退。要进一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重大决策公共参与和风险评估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和错误。二是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要结合实际,把握失误与错误、为公与谋私的政策和法律界限,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和免责条款,明确哪些错误可以宽容,哪些责任可以免除,哪些问题可以既往不咎,统一标准,一视同仁。容错不是“护短”,更不是随意“免责”。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界定,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三个区分”异化成为某些官员的“挡箭牌”和“保护伞”。三是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要切实为干部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推动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有为、敢于担当。要热情关心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干部安身安心安业。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教育调整为官不为的干部,突出选用担当有为的优秀干部。让干事的干部有奔头、受重用,让不干事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激励更多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大显身手。

  (作者系佳木斯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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