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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每月提高100元
2016-05-04 10:38:49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隋文超
东北网5月4日讯 5月3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儿童福利院获得消息,为了保障牡丹江市孤儿的基本生存权益,根据相关要求,2016年1月起,牡丹江市调整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将城区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供养的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福利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生活费达到11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费达到700元。

近年来,牡丹江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根据此前确定的牡丹江市发放标准,福利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也应随之增长。
2016年,牡丹江市民政局把提高孤儿保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在积极保障牡丹江市孤儿的基本生存权益的同时,积极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黑财函【2015】256号)的要求,自2016年1月起,提高牡丹江市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
据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牡丹江市孤儿生活费补助发放采取银行转账和财政直接拨付的方式,拨付时间由各区(县)民政部门根据各自情况确定,一般每年分两次拨付。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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