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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促进林区转型中再就业工作的对策
2016-05-10 09:28:0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鲁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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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3月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期间,当有的代表谈到我省林区停伐转型情况时,习近平对林业工人就业转型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进行了认真的询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必须科学把握我省林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推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

  据调查,现阶段我省林业发展呈现的基本特征之一,即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与林区民生问题突出并存。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改善林区民生的任务,特别是林区转型中的就业问题仍然十分艰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就业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关心和重视的问题。通过对林区转型的调查研究,不难发现尽管影响资源型城市就业的变量相互纠结、错综复杂,但贯穿其间的因素则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布局、就业资金供给、政策配套支持、劳动力素质提升以及接续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因此,解决林区转型中的就业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实施资源共享政策,为促进林区转型再就业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就业是第一大民生,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搞好资源型城市的再就业工作关键在于发展好经济,没有经济的全面发展搞好再就业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同时,没有大的环境支持,就业工作也难以得到妥善的解决。因此从长远看,要发展好林区城市的经济,必须实行国家与地区的资源共享政策。对于不同类型、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源型城市,确定资源分享比例,以鼓励资源型城市发展下游产业、延长产业链、积累资本、实现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保证为资源型城市再就业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

  二、制定规划,合理规划解决林区转型中的再就业问题

  在新一轮东北振兴战役中,鉴于资源型城市在城市数量上的比重及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重要地位,首先在宏观经济政策上要对资源型城市应有通盘考虑。把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纳入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统一规划,统筹运作,以支持东北资源型城市转型经济发展,保证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开展资源型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的制定,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省里统一制定资源型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纳入到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的总体目标中,且把支持资源型城市再就业作为重点内容。该项规划要与各个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产业布局、区域城镇体系建设相协调,注重加强城市定位。通过总体规划确定不同资源型城市重点发展方向和不同时期的发展重点,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再就业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与对策措施。各个资源型城市要在这个规划下,进一步细化再就业工作,深入研究包括解决加强对本区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再就业培训如何更好的为就业服务及公益岗位与低保的衔接等具体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全力推进规划的落实和工作的对接,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定期评估制度,以保证规划的正确实施。

  三、建立补偿资金,为促进林区工人尽快摆脱生存困境提供保证

  任何社会的改革都必然要付出代价,支付一定的成本。即一些群体要在利益格局的调整中面临利益受损的境地。但作为政府必须通过政策使各个群体的利益得到调整,尽量弥补由于社会改革造成的利益差距,保障这部分人群利益不至于受损。尤其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解决利益受损群体生存的基础问题,从而使那些处于竞争不利地位的负利益群体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因此,国家应加大对资源型城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议国家研究出台针对资源型城市的特殊财政政策。当务之急是建立资源型城市就业的特殊保证资金和资源型城市就业补偿基金,集中解决资源型城市一些再就业人员的特殊困难,使之尽快摆脱生存困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移民补偿、木业企业和相关产业补偿、停伐转岗补偿以及林区特殊重体力劳动者的补偿。

  四、完善指标,加强对林区转型再就业的跟踪分析和研究

  要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统计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把资源有序开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失业问题解决等工作情况,作为各个资源型城市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资源型城市要建立系统完备的再就业统计资料,对再就业人员的综合情况实施进行跟踪分析和研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克服档案不健全的弊端,加强对再就业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测,研究解决包括林区退休人员的年龄等问题。及时将新增加的下岗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建立完备的统计资料,可以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大对林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及时为“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在此基础上建立劳动力对口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帮助劳动力尽快转移和再就业。

  五、扶持一批项目,为林区城市再就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中,将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指出“要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充分反映出政府对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关注与重视,对林区转型全面停伐后,弱化摆脱短缺困境,实现振兴跨越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林区城市要抓住这个机遇,努力把用好政策与激发内在动力、创新发展潜力集合起来,通过动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推动再就业工作。要立足产业格局,以家具、木艺制品、蓝莓和林下产品为其支柱产业,把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延长产业链作为发展目标,通过延长资源深加工链,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六、形成全社会支持林区转型再就业的良好局面

  针对林区城市就业群体的特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拓创新,对林区城市中各类人群分别进行区别性的培训,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想尽一切办法寻求职位安置这些劳动力。要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就业培训、转岗培训等,为人员的尽快分流和转岗做好充分准备。要积极做好对林区劳动者的宣传工作,逐步改变他们对政府、社会的依赖心理,使其明确择业意向、树立异地就业意识、创业意识等观念,并通过多种方式促使他们认清形势、面对现实,树立就业优先的理念。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全省形成人人关心可持续发展、全社会支持林区转型中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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