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佳木斯
搜 索
佳木斯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6-05-13 10:07:03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李美曦 孙立刚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13日讯 5月10日上午,随着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计秀坤、富锦市副市长焦长虹揭去盖在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牌匾上的红绸,标志着佳木斯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颁发证书的实质阶段。随即,当焦长虹将一本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递给市民曹月明后,佳木斯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诞生。

  焦长虹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富锦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草原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征程。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富锦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  

  据了解,各县(市)已经制定了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具体时间,从现在开始的一个月内,佳木斯市各县(市)将全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县(市)对照统一登记发证18项条件,逐条进行梳理,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考虑工作流量,科学制定流程和人员窗口及技术支撑,以制度标准为抓手,强化规范化建设;以方便群众、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原则,优化业务流程;以提升登记发证人员的素质为基础,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高效运行。切实做到一旦启动就不能因考虑不周而停止运行,6月10日之后,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将对不动产登记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

  拿到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曹月明高兴地说:“这本证书非常有纪念意义,我会很好地珍藏起来。以前办证要去好几个单位,今天一个窗口就可以办完证书,真的既方便了百姓,又使百姓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尤其是国家制定的政策,对老百姓确实好。今天我格外开心……”

责任编辑:王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