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21日讯 记者20日从省环保厅获悉,《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发布,提出到2020年,松花江流域Ⅰ~Ⅲ类优良断面将达到6成以上。未来我省将限期淘汰公共场所高耗水用具。
《方案》确定主要指标按年度分为:到2017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62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3.2%以上;到2020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9.7%以上,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77.1%。按流域分为:到2020年,松花江流域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2.5%,黑龙江流域Ⅰ~Ⅲ类断面比例达到60%。
据了解,此次防治工作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2020年,我省城市公共供水实现普及率达到97%和水质达标双目标。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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