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女友成为大庆户口,他的父母将住房产权登记在“准儿媳”名下。然而,就在两人谈婚论嫁之时,女方提出了分手。
那么,女方会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归还给男方吗?
3月初,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对女友一见钟情
2010年,20岁的赵丹(化名),因为家庭困难,放弃了学业,来到大庆打工。当时,她在一家幼儿园当老师,能说会道的赵丹,不仅长得漂亮,工作也很努力。
2011年3月,赵丹认识了正在上大学的王健(化名),两人一见钟情,互留了电话号码。
之后的日子,王健每天都给赵丹打电话,两人聊得很投机。
王健的出现,让只身在外的赵丹感到了暖意。没多久,王健和赵丹就成为了情侣。为了表示对赵丹的真心,王健领赵丹见了父母。
两位老人看着眼前美丽大方的女孩,也都从心底喜欢,抛下了门当户对的思想,接受了这个“儿媳妇”。
为住房对簿公堂
2012年,王健见赵丹一人在外面租住房屋,生活很不方便,他请求父母,让赵丹搬到家里住。王健的提议,得到了父母的认可。当年8月份,赵丹搬到了王健家。王健在外上学,赵丹便在家中照顾准公婆。
每天下班后,赵丹承担起了所有家务,对“公婆”照顾得无微不至。而“公婆”也把赵丹当成了自己的闺女。
2013年,王健毕业回到大庆工作。王健的父母见两人感情稳定,在高新区为他们选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婚房。
王健的父母也没把赵丹当外人,将房子登记在赵丹的名下,以便将她的户口落在大庆。
房子买了,接下来就该筹备结婚了。可不知什么原因,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赵丹对王健的感情变淡了,两人经常因为小事吵架。
2015年6月份,两人再次因为家庭琐事争吵,赵丹向王健提出分手,对住房只字未提。
赵丹的突然离开,让王健家人一下子傻眼了,100多平方米的住房不能白白给别人。当王健家要求赵丹返还房子时,赵丹竟不同意,硬说房子是王健父母赠的。
她表示,几年里,她为“公婆”尽了不少孝,房子应当有一半是她的。为了挽回血汗钱,王健父母将赵丹告上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