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6日讯 经历过“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家里大大小小的各种证件中,都少不了一个小红本本——“独生子女证”。这个小本本在现实生活中用处不多,但在那段特定时期,这个小本本曾是一代人的骄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那么,我省符合条件的夫妻,是否还可以继续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7月1日起停办?
近日,微信朋友圈和QQ上有这样一条内容被大家疯传:“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独生子女证,因为到6月30日不办了,大伙相互转吿”。这到底是咋回事?
16日,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我省符合条件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时间限制。
据了解,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都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16年1月1日以前,一是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二是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三是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四是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符合上述四种规定离婚或丧偶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资料来源:生活报)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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