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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奖励34名举报有功人员
2016-06-24 19:11:3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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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4日讯(记者 雷蕾)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检察院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34人,奖励金额10.81万元。这是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6月20日至24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2016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检察机关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职务犯罪,网上举报地址为www.12309.gov.cn。

  据了解,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处理群众举报事项,由专人在指定场所进行,在拆分受理、移送转出、查处办理、奖励宣传等各个工作环节严格注意保密,形成了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的良好工作机制。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伊春市等检察院举报中心还单独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购置了存放举报线索资料的保密专柜,接访室设有监控录像设备,可与其他接待场所隔离使用,无关人员禁止随便出入。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也采取保密方式进行,充分尊重举报人的意愿,非经本人同意,绝不公开进行奖励,不公开受奖人的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在不暴露举报人信息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奖励。

  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院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34人,奖励金额10.81万元。如富锦市检察院接到举报人实名举报富锦市外贸公司经理孙某伙同富锦市工商银行职工马某,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100多万元的线索后,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孙某伙同马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60万元。后法院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年,马某有期徒刑六年。鉴于举报人举报有功,且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富锦市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奖励举报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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