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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00后小伙儿聊QQ发生纠纷 叫上“好哥们”上演群殴
2016-06-25 15:05:21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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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5日讯 3名少年聊QQ发生纠纷,冲动之下各自纠集人员互殴。事发后被判刑。让家长不理解的是,就是一起普通的打架,也没有人受重伤,怎么就被判了刑?

  6月14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聚众斗殴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网上争执相约斗殴

  唐针,16岁。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一直随着父亲生活。由于家庭条件不好,父亲经常外出打工。“散养”式的成长,让唐针形成了厌恶学习、爱逞能、爱打架的恶习。

  去年11月18日下午,唐针又像往常一样,来到网吧玩游戏,玩的过程中,在QQ聊天软件内,和未满16周岁的少年常文发生了争执。

  俩人在网上越骂越凶,相约在肇州县一网吧附近打架。

  当日19时许,唐针打电话给徐铜及冯铁(另案处理)等人,让他们替自己出气。哥们出事了,当然不能看笑话,很快,冯铁拎着一根木棍来了。

  常文也没闲着,叫来了朱发、李斌、贾江等人。

  殴斗过程中,唐针头部受伤。

  经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所受伤为轻微伤。案发后,朱发、唐针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斌于今年1月28日归案。

  聚众斗殴触犯法律

  6月14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聚众斗殴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针、朱发等人组织多人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本案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唐针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减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真诚悔罪,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针、朱发、李斌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一年零四个月。

  说道

   集众殴斗岁数不够也获刑

  那么本案中,常文和贾江为啥没判刑?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因为聚众斗殴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常文和贾江都未满16周岁。

  有家长问,孩子就是打个架,也没有人受重伤,怎么就判刑了呢?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本案中三个被告人,盲目地讲朋友间的义气,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酿成了错误,构成共同犯罪,最终触犯了法律而被判处刑罚。

  在此,法官提醒说,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学校和社会的支持。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学校要在加强学生学习的同时,注重人生观和法治教育。最后,还需要社会进一步健全未成年健康教育联动机制,为孩子们营造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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