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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官”发话能办“某市委组织部”工作 诈骗43万
2016-06-28 10:19:59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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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8日讯 有人靠智慧赚钱,有人靠体力赚钱,也有人靠投机取巧赚钱。虽然都赚到了,可是结果却不同。

  这不,一位自称是“高干”的人,以自己能办工作为由,骗取他人高额钱财。前不久,龙凤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6月2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大领导”发话能进“某市委组织部”

  王明(化名)的工作挺好,可他却不满足于现状,他认为自己应该大有作为,于是,一直在寻找“高升”的机会。

  4年前的一天,王明通过朋友,认识了“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处处长”赵风(化名)。

  交流中,王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赵风,希望赵风能从中帮忙,钱肯定不是问题。

  本来以为赵风会一口回绝,没想到赵风竟说,这种事对于他来说,就是小事一桩。

  赵风的一席话,让王明心花怒放。一时间,赵风成了王明心中的救世主,他恨不得把心都掏给赵风。

  赵风办啥事儿还真是“雷厉风行”,王明和他说完没几天,赵风这头就有信儿了。

  赵风对王明说,他可以帮王明把工作调到某市市委组织部,并征求王明的意见:“这个工作怎么样?

  王明高兴坏了,急忙对赵风说,要是能到某市委组织部上班,那他这辈子,可就啥愁事儿都没了。

  听了王明的话,赵风又说,他可以给王明办到某市委组织部工作,但是得需要一些费用。

  “多少钱,大哥,你说个数儿。”王明兴奋地对赵风说。

  “办成这工作,得需要43万元。”赵风说,钱要拿得快一些,这样好趁热打铁,更顺利一些。王明想了一下,答应了赵风。


 

  为办“好工作” 43万元分三次汇到账户

  随后,赵风将自己的卡号告诉了王明,并希望王明能尽快将钱汇到账户,钱到位了,他好办事。

  王明认为,赵风就是自己的贵人。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明分三次,将筹集到的43万元钱,汇到赵风的账户里。

  钱汇过去了,赵风对王明说,在家等消息,不会太久的。王明似乎看到了明天的自己,兴奋得睡不着觉。

  接下来的每一天,王明开始等待着好消息。可左等右等,迟迟等不来消息。

  “咋没消息呢?”越等王明的心越没了底儿,按捺不住的他,再次拨通了大领导赵风的电话,可是赵风却以种种理由搪塞王明。

  工作迟迟未办成,王风心里没了底,又等了一段时间后,他开始向赵风索要钱,但始终无果。

  “自己不会被骗了吧?”思来想去,王明心里发毛,于是,拿起电话报了警。

  非法占有钱财“国家大领导”被判9年

  接到王明的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赵风在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抓获。

  得知自己被骗了,王明差点没昏死过去,他咋也不敢相信,曾经在自己面前的“国家大领导”,竟然是一个大骗子。

  赵风最终伏法。

  此时的赵风,已将骗取王明的43万元钱,挥霍一空。

  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已构成诈骗罪。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赵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说道

  不投机取巧骗子就无可乘之机

  秦岚律师表示,对于诈骗罪的处罚,《刑法》规定的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赵风诈骗数额为43万元钱,属于诈骗数额巨大,故被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

  秦律师说,本案带给人们深刻的启示,一方面赵风的骗术高超,处心积虑,令人防不胜防;另一方面,当今社会环境下,有些人想投机取巧,不靠个人奋斗,迷信走捷径,妄图不劳而获,或者通过不正当、不道德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不良心理,为一些犯罪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赵风恰恰利用了被害人的这一心理,大行其骗。如果公民在社会生活交往中,不逾越道德法律底线,不去投机取巧趋炎附势,骗子也就不会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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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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