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3日讯 (记者 雷蕾)日前,哈尔滨市民那先生、黑河市民刘先生被忽悠加入了一个“叫我女王”的面膜营销团队。本想着轻轻松松月入过万,谁知最后手头大量面膜积压退货无门,非但没赚到钱,1万多元的代理费还打了水漂,发财梦黯然破灭。
据了解,那先生、刘先生当时在网上看到了“叫我女王”面膜的宣传之后,对这种在微信里卖面膜的营销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简单考察之后,二人便在其上线代理处购买了12000元钱的面膜,升级成为“一级代理”。同时,他们按厂家要求继续招收自己的“下线代理”,招收成功后,便可以额外赚取每盒面膜5元钱的提成。
随后,刘先生和那先生就开始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微店里卖起了面膜,可是成交量寥寥可数。面对现状,二人的上级代理建议他们进行“朋友圈”营销,即伪造每天进账和流水的交易记录,再将交易截图发在朋友圈里,营造出面膜好用、销售火爆、代理赚翻的假象。除了“朋友圈”营销,上线还教他们配合使用“引流”的方法增加销量。即加入一些大的微商群,谎称自己要创业吸引别人加为好友,沉寂一段时间后再出来宣传产品。同时通过“讲公开课”的方式,把自己包装成成功的创业者、成功的兼职者,在聊天室里给数千名有意向成为下线代理的人授课。
可刘先生和那先生一一照做后,面膜生意还是无人问津,两人决定退出,却发现他们的上家早已转行不干了。50盒面膜退货无门,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随即报案。
针对二人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葛陶然。葛陶然介绍说,传销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幌子。而“叫我女王”的销售形式已经具备;再就是按照一定顺序分出层级(多级代理,3层30人以上);还有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诱骗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的;组织者利用巨额利润诱骗,鼓吹新型营销模式,洗脑授课,用软件制作虚假购买记录和谈话记录,诱骗他人加入活动骗取财物的。如果“叫我女王”的组织代理层级已达到3层或3层以上,人数达到30人以上,那么就可以认定其是利用微信平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但对其定性还需要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此组织的内部结构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现如今,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销售、发展代理,那么又该如何区别“微传销”和“微商”呢?葛陶然说,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商业活动的,无论规模大小,都可以称之为大家俗称的“微商”。但是,利用微信平台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才是大家俗称的“微传销”。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此类利用微信传销的行为,不要轻信,更不要参与,应立即截图取证,向当地公安或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