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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万多元“叫我女王”面膜 卖不出去想退货发现上家不干了
2016-07-04 08:47: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继滨 刘雪晴 史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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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民那先生、黑河市民刘先生被骗加入了一个“叫我女王”面膜的营销团队。本想着轻轻松松月入过万,谁知最后面膜积压又退货无门,非但没赚到钱,1万多元的代理费还打了水漂。上当受骗后,两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那先生、刘先生在网上看到了“叫我女王”面膜的宣传之后,对这种通过微信卖面膜的营销方式产生了兴趣,而且对方口头承诺面膜卖不出去可以给退。简单考察之后,二人便在其上线代理处购买了12000元钱的面膜,升级成为“一级代理”。同时,他们按厂家要求继续招收自己的“下线代理”,待成功招收后,便可以额外赚取每盒面膜5元钱的提成。随后,刘先生和那先生就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微店里卖起了面膜,可是成交量寥寥可数。二人的上级代理建议他们伪造每天进账和流水的交易记录,再将交易截图发在朋友圈里,营造出面膜好用、销售火爆、代理赚翻的假象。除此之外,上线还教他们配合使用“引流”的方法增加销量,即加入一些大的微商群,谎称自己要创业吸引别人加为好友,沉寂一段时间后再出来宣传产品。同时通过“讲公开课”的方式,把自己包装为成功的创业者、兼职者,在聊天室里给数千名有意向成为下线代理的人授课。

  尽管照做,可刘先生和那先生的面膜生意还是无人问津,两人决定退出,却发现他们的上家早已经转行不干了。50盒面膜退货无门,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随即报案。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葛陶然表示,传销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幌子。“叫我女王”的销售形式已经具备卖面膜和提供服务的行为,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诱骗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如果“叫我女王”的组织代理层级已达到3层或3层以上,人数达到30人以上,那么就可以认定其是利用微信平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但对其定性还需要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此组织的内部结构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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