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现对一批已进入执行程序,且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公布,并敦促所有被执行人7日内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履行,公告如下:
1、执行案号:(2011)哈执字第00056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金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6908681-9
法定代表人:王少志
执行依据文号:(2010)哈仲裁字第1250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21.60万元
2、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398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虹洋管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6566260-7
法定代表人:李富春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三商初字第47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517.94万元3、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23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白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2761955-6
法定代表人:曹丽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三商初字第41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517.47万元4、执行案号:(2014)哈执字第00211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仁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8132754-X
法定代表人:李绍铭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四商初字第1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529.15万元5、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504号
被执行人:宝清县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239553-5
法定代表人:张吉兴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155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2200万元
6、执行案号:(2016)黑01执56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华伦鲍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9683499-3
法定代表人:鲍含伦
执行依据文号:(2015)黑民终字第122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4026.54万元7、执行案号:(2016)黑01执24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9521666-7
法定代表人:郝任翔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仲裁字第295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473.26万元
8、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251号
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红河米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236816-6
法定代表人:刘芳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68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752.38万元9、执行案号:(2016)黑01执22号
被执行人:五常中天精米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9308653-6
法定代表人:靳其涛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174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850万元
10、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38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金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7292187-3
法定代表人:苏艳彦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四商初字第22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632.54万元
11、执行案号:(2016)黑01执178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市圣百纳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634317-7
法定代表人:荆汉钰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仲裁字第183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8.57万元
12、执行案号:(2016)黑01执167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金宜佳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6569915-1
法定代表人:刘跃芳
执行依据文号:(2015)厦仲裁字第921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7.57万元
13、执行案号:(2013)哈执字第00072号
被执行人:赵旭性别:女年龄:44
居民身份证号:2301031970****1941
执行依据文号:(2013)哈仲裁字第21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5万元
14、执行案号:(2014)哈执字第00255号
被执行人:张鹏斌性别:男年龄:50
居民身份证号:2301061965****0859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仲裁字第85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66万元
15、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203号
被执行人:王宾性别:男年龄:53
居民身份证号:2301251963****0515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22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900万元
16、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38号
被执行人张巍瀚性别:男年龄:35
居民身份证号:2301031981****0037
执行依据文号:(2013)哈民三商初字第46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00万元
17、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38号
被执行人:韩连云性别:女年龄:60
居民身份证号:2301031956****0068
执行依据文号:(2013)哈民三商初字第46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00万元
凡被执行人在上述限定时间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继续在相关媒体公布被执行人相关身份信息。欢迎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297242 82297252 82313883
举报电子邮箱:5312485@163.com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