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齐齐哈尔
搜 索
齐齐哈尔市120名“失信人员”入“黑名单”受惩戒 不得当法人
2016-07-24 13:11:21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曲志泉 赵阿宝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7月24日讯 20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年初,按照省社会信用管理工作统一部署,我市成立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开发建设“信用齐齐哈尔”网站,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公示工作,半年来,我市北三区已有120余名“失信人员”入“黑名单”受到惩戒,不得当法人。

  就在上个月,担任我市某公司法人5年的徐某,来到龙沙区政务中心换营业执照。但没想到,工商窗口人员称徐某不能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不换法定代表人不能换发执照。问及原因,徐某才想起自己身上的债务纠纷,但没想到这么快,自己就被诚信系统划进“黑名单”。为了公司正常运营,徐某只能走下“法人”座位,而且他还被告知,还清债务前不仅不能任职法人,甚至连高管也不能当。

  2015年12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启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此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目前,我市工商局已经实现与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诸多“黑名单”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

  半年来,我市北三区入“黑名单”已有120余人,“失信人员”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以确保既不漏过一个“失信人员”,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责任编辑:王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