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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人员在学生食堂喝酒四个多小时 虎林纪检委:相关人员已受处分
2016-07-26 10:17:38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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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26日讯 近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虎林市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下乡镇工作,和乡镇中心校领导一起在学生食堂饮酒,长达四个多小时。记者向当地纪检部门的办案人员核实得知,情况基本属实。

  经虎林市纪检委调查,此事发生在4月13日,招生办一行四人来到虎头镇中小学采集学生信息。当日11时30分左右,采集工作结束,虎头镇中心校校长苏某在管辖内学校的学生食堂安排工作组吃工作午餐,总共安排了6个菜,成本共计一百多元,副校长、支部书记李某坐陪。副校长李某因为有公事于13时许离开,剩下的人一直持续到下班前16时左右结束,招生办工作组四个人中两人参与了饮酒,加上虎头镇中心校校长苏某,副校长李某,共计四个人,总共喝掉了一瓶白酒和十多瓶啤酒。

  6月23日,虎林市纪委做出处理决定,苏某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中午饮酒至16时许,同时,查实苏某曾组织向管辖内学校学生乱收费计3500余元,购买壁纸为教室装修,违反了群众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给予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李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招生办主任杨某行政警告处分。招生办另一参与饮酒人员为借调的工作人员,由虎林市教育局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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