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日讯 1日上午,哈尔滨市委召开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大会,据了解,哈尔滨将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巡察工作,重点检查60个市直属一级单位党组织是否存在“三大问题”。
会议提出,要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紧盯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紧盯“三重一大”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要深入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正确对待巡察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作为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不遮丑、不护短。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察监督、对抗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查处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铁面执纪,严查快结,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此次专项巡察从8月初到年底,巡察范围为60个市直属一级单位,具体任务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是否存在“三大问题”;严肃“六大纪律”,着力发现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纪律、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对涉企关键行业、部门进行重点巡察,对发现的优化发展环境优惠政策不落实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