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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出事后索赔不成反被拘
2016-08-11 10:38:14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史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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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前7个月哈市1756台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违法被处罚

  东北网8月11日讯 近几年,电动车成为了部分市民尤其是网络送餐、快递等群体的首选出行工具。但由于个别骑车人不守法出行,且其“静音违法”模式令行人和驾驶人防不胜防,导致各类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据哈市交警部门统计,从今年1月至7月,交警部门除查扣违法上道港田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机动车)7116台外,还现场处罚违法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1756台次。

  电动车“静音模式”行人过街无察觉被撞

  7月4日6时40分许,电动车司机臧某在融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滇池路时,将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魏某撞伤。因其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注意观察瞭望、移动现场等违法行为,被认定为全责。

  后据行人魏某回忆,事发时根本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及警示,等快要撞上时才发现不对劲,但已经闪避不及。

  逆行与客车相撞电动车司机死亡

  6月28日,在哈市道里区经纬二道街和北安街交口,电动自行车司机万某在逆行过程中与一台小型客车相撞,导致万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认定万某负事故主要责任。7月3日,唐某在驾驶电动车行经新阳路与建议街路口时因闯红灯被撞伤。

  哈市交警部门发现,除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外还存很多违法原因。由于电动车未登记落牌,不用担心违法后会被电子眼抓拍。此外,因从事网络送餐、快递等行业,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经常通过实施各类交通违法提高通行效率,节省时间。

  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出事后索赔不成反被拘

  2016年1月28日,郭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康安路与安阳街闯红灯,与一台小型轿车相撞,导致车上亲属受伤。李某尽管自己闯红灯在先,但认为自己的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反向对方要求赔偿。

  后经哈市交警部门认定,李某的车辆属于机动车,且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应负事故全责。该人不仅自行承担了双方的修车费用及亲属的治疗费用,而且应无证驾驶还被处以了相应的罚款及拘留的处罚。

责任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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