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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中院2016年上半年审理364件民间借贷案
2016-08-18 16:01: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田彦飞 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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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8日讯(实习记者 田彦飞 记者 孙晓锐) 18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通报了林区法院近五年来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和新时期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民间借贷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自2012年民商事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已成为民商事案件的主要案件类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标的额也随之节节攀高。林区两级法院2012年共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6件,2015年已上升至646件,是2012年的3倍之多,仅2016年上半年就审理了364件。林区法院有效地提高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稳定了林区的金融秩序,促进了民间借贷在林区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就民间借贷行为向社会各界提出风险提示:首先,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其二,慎重担当保证人;其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其四,远离非法集资;其五,务必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其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谨慎。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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