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黄了该向谁要工钱
东北网8月24日讯 今年3月份,张先生应聘到一家现货原油投资公司上班。
公司承诺,张先生的无责任底薪是2500元,之后每做一个单子,就有一个单子的提成,公司规定,公司要压他一个月的工资。
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半月后,张先生和同事却被告知,公司已经经营不下去了。
张先生说,公司欠十多个员工,大约10万多元钱,其中,有他4000多元钱,他找公司的负责人沟通,负责人以其个人的名义,给他写了欠条,此后,欠的钱一拖再拖,直到今天也没给。
张先生通过总公司了解到,总公司已经将他们的钱,拨给了分公司,但被这位负责人给挪用了。
虽然每次和这位负责人沟通,他均承认欠自己的钱,但这种一拖再拖的方式,让张先生看不到希望。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解决此事的唯一途径是通过诉讼的方式。
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首先,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且对方给他写的欠条,是通过个人的名义,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只能起诉个人。
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在工作之前,要先查看公司的资质,然后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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