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8日讯 8月26日是第30个“全国律师咨询日”。据了解,“全国律师咨询日”是198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后,为纪念1980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颁布而专门设立的纪念日。旨在推进法制建设和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然而,记者与哈市的一些律师交流得知,在他们接触到的一些法律案件,尤其是法律援助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导致本来应该是有理的一方,反倒成了犯罪嫌疑人,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让他们深感痛心。
女儿被骗怀孕 父亲打断男方鼻梁
去年春节期间,哈市一家大型酒店门口,一四十多岁男子把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强子拉出大门,随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酒店工作人员想上前劝架,男子张口就骂:“老子今天来就是要把这兔崽子打死的,你们哪个敢来劝架,我连你们一块儿打。”说完,拳头如雨点般挥向了强子,酒店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报警。警察赶到时,强子已满脸是血,男子这才极不情愿地松开手,嘴里还不住地说:“兔崽子,不打死你老子心里这口气咽不下去。”
打人男子家住林口,姓杨,他20岁的女儿小艳曾在这家大型酒店做服务员。被打的男子是该酒店的部门经理强子。工作中,强子一直对小艳非常关照。强子也是来哈打工人员,两人都是独在异乡为异客,小艳很快和长她10岁的强子同居了。老杨听说女儿处了男朋友,前年陪妻子来哈看病期间,还特意和强子见过面。
去年春节前夕,小艳发现自己怀孕了,向强子提出结婚要求,可强子百般推脱,一直说手头紧,还没有能力给小艳一个像样的婚礼或是贷款买房,并一个劲儿劝小艳把孩子拿掉。小艳禁不住强子的苦劝,做了流产手术。然而很快,她发现了真相。有一次,她无意中看到强子的微信里,有个女人称强子是老公,问他过年有没有空回家,还给他发了好多张一个四五岁男孩的照片。小艳当场质问强子,强子看瞒不下去了,只好和盘托出:“实话告诉你吧,我老家有媳妇,还有一个四岁的儿子。”
小艳受不了这个打击,过年回家后一病不起,老杨气不过,来哈找强子“算账”,就有了开头的一幕。结果,经过司法鉴定,强子鼻骨粉碎性骨折,一颗门牙被打掉,属于轻伤,老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律师点评:
姜广路律师表示,《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民法》规定,故意致人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交通、住宿、误工、伙食补助、营养费等。可老杨很固执,扬言:“他欺负我姑娘,我没向他要钱,还要我赔他医药费,门儿都没有。”好在后来,老杨的家属和强子多次沟通,赔偿了强子一万多元医药费,而且老杨打人也是事出有因,所以最终老杨只受到了管制的处罚。
李勇和王龙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12年年初,王龙和亲戚一起做生意,从李勇那儿借了25万元,说好钱当年年底就还,并给李勇5万元利息。可是当年年底,李勇找王龙要钱时,王龙先是推说亲戚没还钱呢,后来索性手机关机。当他好不容易找到王龙家时,王龙口口声声承诺一个星期内还钱,可三天后,他再上门时,王龙家的房子已经卖了,人也“消失”了。这些年,李勇为了找王龙想了各种办法,终于在前几个月,通过调查公司查到了王龙的下落。一天早上,李勇带着两个朋友在我省一个三线城市找到了王龙,并把他带到当地一家宾馆,让他还钱。原来,当年王龙的亲戚在俄罗斯做服装生意,本来生意相当红火,可因为有批货属于非法走私,被俄罗斯海关没收,一下子赔得倾家荡产。王龙和亲戚看钱还不上了,索性“人间蒸发”。李勇先是和两个朋友一起把王龙一顿暴打,然后告诉王龙,啥时候把钱还了,啥时候放他出去。双方僵持了一天,王龙连口水都没喝到。后来,王龙给家里打了电话,让家人想办法凑钱过来“救”他。没想到,王龙的亲戚报了警,李勇也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公安机关逮捕。
律师点评:
张立明律师表示,李勇对自己被抓感到特别委屈,他一直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己的行为没什么错。为了找到王龙,要回借出去的钱,这两年他想了各种办法,吃不好睡不着,好不容易得知了王龙的下落,所以赶紧找到他逼他还钱,生怕他再“消失”。
张律师介绍,追讨欠款应以合法的方式,比如向法院起诉,而不能以违法的方式。以违法的方式追讨欠款,不但不能追回欠款,还有可能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要补偿被控敲诈勒索
前段时间,家住哈市安字片儿的张军发现妻子孙玲打电话时神神秘秘的,而且有意背着他。一次,孙玲正热火朝天地打电话,见张军回来,急忙想挂断,张军一把夺过妻子的手机,发现和妻子聊天的是一名男子,而且最近与妻子电话来往较多,关系暧昧。于是,张军开始逼问妻子对方是谁。在丈夫的威逼下,孙玲终于承认,不久前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男子,叫王智,两人越聊越投缘,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后来,她悄悄与王智见面,并多次在宾馆发生了性关系。
听了妻子的话,张军怒火中烧,决定对王智实施报复。他先让妻子把王智约到常去的那家宾馆,当王智如约赶来时,早已躲在那里的张军先是对王智一顿暴打,觉得不解气,又提出要王智拿5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因当时王智身上没那么多现金,张军就要求王智写了一张欠条,并保证三天内付清欠款。
走出宾馆,挨了打的王智越想越生气,于是报了警。张军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律师点评:
王赛红律师表示,在生活中,因为感情纠纷,一方要赔偿而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案例特别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在这起婚姻纠纷中,妻子出轨,张军本是受害的一方,却因一时之气,成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嫌疑人实在不应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