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黑龙江省旅游委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布出行提示:
一、认清资质,理性出行
报名参团旅游时,不要轻易相信街头、社区、QQ群和微信朋友圈发送的旅游小广告,一定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规范、标准的旅游合同,索取发票;订购在线旅游产品时,注意甄别在线旅游企业和产品的真伪,注意查看在线企业主页的证照信息,保留转账记录;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尤其是对所谓的“免费旅游”、“赠送旅游”要提高警惕,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二、签好合同、快乐出行
与旅行社磋商选择相关线路后,无论线路远近、旅游时间长短,均应要求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且合同中须载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内容,明白消费。
三、安全出游、防范风险
行前请密切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社会治安等情况及应急救援电话等,并积极购买个人旅游保险。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请积极参加行前说明会,了解目的地的旅游注意事项等信息;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提前熟悉行车路线,并在出发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途中发生意外故障;参加登山、探险、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请充分了解风险信息,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制定详细出游计划,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四、文明出行、理性维权
在旅游期间,应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文明,讲礼仪,理性消费,摒弃不良习惯,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做文明游客。如果在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如游客在旅游中发现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应保存有关证据,与旅行社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在返程后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投诉咨询电话:12301,省内组团社所在地区号+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