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我省已对87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责
2016-09-23 10:06:01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宏菲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3日讯 近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跟我省交换了督察意见,我省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了问题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初步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督办落实。目前,我省已对87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追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我省成立了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全面建立4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推进督察整改。二是建立“信息调度”制度,掌握整改进程。三是建立“督导落实”制度,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各地整改方案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我省拟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初步反馈意见“立行立改”整改方案》,初步明确了4项整改工作原则,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分解了51条整改任务,提出了3项整改要求。

  据了解,我省认真组织开展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截至9月7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已依法依规对群众举报属实的87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涉及的11个市的12个党组织、14个单位、290人进行了问责。按照问责事由分类:一是因中央督察期间信访事项整体办理不力问责了8个党组织、1个单位、4人;二是因具体案件办理失职等原因对87起案件启动了问责程序,共问责了4个党组织、13个单位、286人。按照问责形式分类:一是党组织和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党组织2个、单位4个;通报党组织10个、单位10个。二是个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7人,批评教育17人,约谈10人,通报31人,诫勉95人,组织处理24人,纪律处分63人,行政处分23人。

责任编辑:彭佳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