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医养联合体,盘活闲置资产建专业养老机构,提倡中医健康养老模式
我市养老机构将实现“院内就诊”
东北网10月12日讯 居有其所,病有所医是实现老人颐养天年的基础。如何让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政府一直在努力着。
近日,记者在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出台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11个方面全力推进老年工作,争取到2017年底,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
所谓医疗养老联合体就是让二级以上医院选派由医生、护理和康复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巡诊医疗、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承担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提高养老机构医务人员诊疗康复服务能力。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疗养老联合体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养老机构内可设“医院”
《意见》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康复机构。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门诊)、临终关怀机构、残疾人托养院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
无力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医院可采取主办、协办、托管等形式参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
盘活闲置资产建专业医养机构
今后,还将建立专业医疗养老机构。
利用现有闲置非办公类资产或利用率较低的宾馆、学校、厂办医院、校办医院、民办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计划生育儿童早教中心,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发挥医疗专业技术和人才等优势,转型创办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中心、老年病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残疾人托养院等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
医疗服务送到老人家
把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也是下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在这方面将对60岁以上失独老年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检、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对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失独等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康复功能建设,发展老年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得康复疗养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健康照料服务,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等。
提倡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
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把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诊室、中医门诊或中医馆。
互联网+实时监控老人健康
“互联网+”是养老产业新模式,今后,我市将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家庭医生实时在线系统,每日更新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信息,随时监控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高血压、糖尿病、心脏功能监测,对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实施紧急救援,第一时间进行转诊服务等。
养老院内“医院”纳入医保范围
《意见》规定,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发生符合协议规定的医疗费用,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服务质量、结算办法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落实好将适合老年人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适宜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养老院要设立康复专区
接下来,我市将加强对失能、慢性病老年人康复服务。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应设立康复区;100张床位以上(含100张)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应设立康复中心,配备专业康复人员或引入专业的康复机构,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
到2020年,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托老服务机构、临终关怀机构等专业医养结合机构。
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对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整合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并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候鸟养老结合保健养生服务
《意见》中表明要推进候鸟式旅游居住养老与医疗保健和中医养生相结合。利用我市生态湿地、特色温泉、松嫩两江等旅游资源优势,推动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养生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的集中居住点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为旅游居住的老年人提供急诊急救、特色康复保健、中医体检、中医养生体验、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健康旅游养生服务。
利用我市大医院、中医药种植基地和温泉等独特地缘医疗优势,推出中医针灸、按摩、理疗和矿泉水医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医疗、慢性病防治、疗养康复、美容保健、中医药养生、中医药疗养康复等健康旅游居住品牌产品。建设一批中药种植、养生体验旅游基地和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资源馆、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在这方面,我市将鼓励各县(区)统筹社区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整合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社区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集中一体建设,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失独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优惠政策的就医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享受民办养老机构相同的扶持政策。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