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讯 今年供暖季是哈尔滨市重新修订《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后的首个供暖季。《预案》对我们的生活会有怎样的影响?在13日哈市环保部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新闻沟通会上,环保专家、哈市环保局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处副处长白羽军进行了详细解读。新修订的《预案》一二三级预警发通告解除,四级预警不设解除程序,发布预警后机动车限号等节能减排措施立即启动,《预案》降低了预警启动条件,完善了发布程序,强化了应急响应措施,更为科学和专业。
一二三级预警发通告解除四级预警不设解除程序
白羽军表示,《预案》显示,哈市重污染天气划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四级预警(蓝色预警)、三级预警(黄色预警)、二级预警(橙色预警)和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预案》降低了预警启动的门槛,明确了预警发布和接触的程序。三、四级预警由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组织发布,一、二级预警提前24小时组织发布。根据污染严重程度,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提高1个预警级别发布预警。此外,四级预警不设解除程序,空气质量好转(AQ I小于等于200)时自动解除。一、二、三级预警会发布解除通告。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根据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数据分区域逐步解除或全部解除预警。
发布预警后立即启动节能减排措施
《预案》规定,“根据AQ I预测结果发布预警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预案》设定的应急响应措施。”白羽军举例说明,如果接到预警发布通知,从第2天9时开始启动二级橙色预警,根据《预案》,减少污染排放的措施应该从接到通知时起立即组织实施,包括机动车限号、梯次限产、抑制扬尘污染等等。而学生减少上课时间、停课等措施可以从第2天9时开始实施。
“这样做就是通过提前预警,提前采取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污染物在环境中的累积,达到‘削峰降频’的目的。以此削减污染物浓度高峰,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白羽军说。
预警发布后响应措施更强化
一级预警外地车限时或禁入哈市
“《预案》不仅降低了预警启动的条件,同时强化了预警发布后的应急响应措施。”白羽军表示,二级预警时,在三环合围区域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一级预警时,在四环合围区域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但是新能源或清洁燃料汽车除外。二级预警时,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上路行驶。一级预警时,在二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外地车辆限时或禁止进入市区。
一级预警时,按照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和学校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减少上学时间或者放假。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上午9时上班,下午16时30分下班。列入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停产名录的42家重点排污企业按照对应等级实施梯次限产、停产。同时,一、二级预警时,为防止扬尘扩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作业,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增加2次以上工地上裸露地面的洒水压尘(冬季除外)。
会有一些生活不便
希望大家谅解
白羽军表示,启动预警会对市民生活造成不便,最需要大家理解和克服的,可能就是低温供暖了。为了减少污染,哈市建立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停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这其中就包括25家热电联产和供暖企业。根据《预案》,当哈市遇重污染天气,25家热电联产和供暖企业,将按要求进行24小时低温供暖,但锅炉原则上不准停炉。不过也不需要太担心,低温供暖会在保证达标温度的前提下进行。
哈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1.四级预警(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 I大于200且将持续24小时(含)以上;
2.三级预警(黄色):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 I大于200且将持续48小时(含)以上;
3.二级预警(橙色):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 I大于200且将持续72小时(含)以上;
4.一级预警(红色):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 I大于300且将持续72小时(含)以上或AQ I等于500且将持续24小时(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