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8日讯(周广锋 记者 吕天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以来,鹤岗市公安消防支队“擦亮”消防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努力把“小窗口”做成群众满意的“大服务”,打造精品“窗口”服务,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完善设施,规范用语。支队向各级消防受理窗口,均在醒目位置悬挂受理材料告知牌及“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等警示牌。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规范用语、礼貌用语,以办事群众“有一杯水喝、有一张椅子坐”为起点,从细微处服务群众。
提前介入,报审同步。支队根据优化发展环境三项新举措要求,规定消防受理窗口受理过程中申报材料不齐全时,工作人员应向当事人出具服务通知书,通过预先审核、验收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整改问题,实现资料审查与行政审批同步完成。
微笑服务,树立形象。支队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端正态度,认真耐心地接待办事群众,通过摆放工作牌等方式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微笑服务办事群众。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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