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我省部分黄标车可“黄改绿”
2016-10-21 10:01:2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10月21日讯 为加快实现我省黄标车淘汰,特别是减少排放量大、污染程度高的黄标车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六部委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各市(地)可重点针对部分车况较好且行驶里程较少、残存价值较高的柴油黄标车,引导车主积极实施排气治理改造,使其尾气达到绿标车排放水平后,按绿标车进行管理。

  我省规定,各地按照申请受理、治理前检测、治理改造、治理后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单等改造程序,帮助辖区内自愿改造、且符合条件的柴油黄标车主做好改造。“黄改绿”的对象是在本省注册登记,在用燃油种类为柴油,且通过排放检验的中型以上货车类黄标车(危险品运输车因涉及运输安全问题不列入),并须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期内的排放检验合格报告;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符合下述两项要求之一:1.2007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排放阶段为国Ⅱ标准的大、重型车辆;2.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0年及以上的专项作业车;此外,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满足以下要求:1.驱动轮实际功率与其额定功率的百分比不小于50%;2.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

责任编辑:彭佳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