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讯(记者 刘嘉)25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大庆市环保部门近日下发《大庆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黄改绿”改造车辆应符合条件和治理程序,成为我省首个实施黄标车“黄改绿”地区,未来将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实施。
《方案》要求,大庆市“黄改绿”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柴油黄标车实施排气治理改造,使其排气达到国三以上标准后,换成绿色检验合格标志。改造条件包括:在大庆市注册登记,在用燃油种类为柴油的黄标车(危险品运输车因涉及运输安全问题不列入),须符合排放达到国二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或残值较高,行驶里程少,符合改造技术条件,保障油田生产的黄标车等条件之一。
同时,方案中明确了“黄改绿”改造程序,并注明治理改造费用由黄标车车主处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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