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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给素不相识"表弟" 不想房子竟被卖了
2016-10-28 11:39:25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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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8日讯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现有出租房屋3万余户,但能按规定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仅100余户!眼下,冬季临近,又到了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打工的高峰期,而如此无序寻租现象的漫延,无疑会滋生诸多问题,甚至是不安隐患……

  “出租自己的房子还登啥记啊?核实好承租人的身份就行呗!”不久前,市民刘先生刚在自家窗户贴上“出租”启事,第二天便有人承租。当时,刘先生仅看过对方身份证并留下电话号码后,便收下租金,将钥匙交给了对方。事后,记者提醒他,出租房屋需按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时,刘先生对此根本不屑一顾……

  其实,如今像刘先生这样出租闲置房屋的现象在我市十分普遍,且出租行为也相当随意。但按规定,出租房屋须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可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在市区现有的3万余户(间)出租房屋中,能按规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仅100余户,“大量房屋的无序寻租,不仅会影响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更易给租赁双方的权益造成损害。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带来一些不安隐患。”面对当前房屋无序寻租的漫延,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忧心忡忡地说。

   [个案]“租房户卖了我的房子!”

  “如今随意租房的现象太普遍,到头来吃亏的多是房东!”说到房屋肆意出租现象,社区民警小张回忆起了曾经处理的一起租房诈骗案……

  该案也是发生在深秋的一天,当时小张到社区走访时,发现一户居民将房子出租给了一名外来打工者。当小张要求租赁双方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时,房东反驳道:“他是我表弟,一家人登什么记?”然而,出租半年后,房东竟哭着找到小张报案,“我的房子被租房者卖了!”

  原来,房东与租房者素不相识,而且租房行为也仅停留在口头层面,租房者入住后仿造了一套假房照,并以6.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一位市民,随后逃之夭夭。买房者在办理房照时发现受骗,随即与房东发生了纠纷。“被骗后,房东的手里仅有一个被骗子弃用的手机号码,再无其他线索。最终,房东不得不因为租房时的草率,承担法律诉讼的结果。”

   [调查]房屋租赁行为随意手续简便

  为了对当前房屋出租现状有个客观了解,记者先后走访调查了多处分散在居民区内的出租房,总的感觉是:出租行为太随意,租赁手续太简便!

  10月23日上午,记者在市中心看到一则房屋出租启事,随即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是出租房屋吗?”“对!”“租金多少?”“每月500!”挂断电话,记者按照对方指点,找到了该出租房。原来,该出租房是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普通楼房,被间隔成了四个单间出租,“刚空出一间,要租就交钱吧!”在还没确认记者身份后,房东已经迫不急待地要求记者交租金了,而当记者询问租房需什么手续及证件时,房东的回答很简单,“有个证件或留个电话就行!”“不用签租赁协议吗?”“不用!”……

  次日上午,记者又联系到一家出租房。这是一套90多平方米的民宅,简单装修,家具齐全。“月租金2000元,不包水电,如果同意立即签协议”,“听说现在租房得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我租自己的房子备什么案,用不着!”一番探访后,记者以再考虑考虑为由,离开了现场。

  “业主随意出租房屋的现象给社区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调查中,某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社区有1800多户居民家庭,其中近半数业主将房屋出租,仅单身公寓就有十多户,“居民出租房屋时想法非常简单,手续也十分简便,仅考虑自己的利益,也不为他人的安全着想,无形中给社区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症结]租赁登记备案缘何受冷落

  通过调查,记者深刻感觉到,当前很多租赁者即便知道租赁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但也多无意而为,况且一些租赁者压根儿就不知道有这回事儿。可现实的情况却是,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法规还是我市制定的办法均要求,房屋租赁须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受冷落呢?

  “登记是不是为了收费啊?”房东庞先生问出了租赁双方的心里话。

  的确,“收费”是个敏感的字眼儿,许多租赁者在得知出租房必须办理登记备案后,第一反映就是要花钱!情况确是如此吗?

  “最初,登记备案是要花一定费用的,但目前已不收费了,仍不见有多少起色!”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后,租赁者办理登记备案的费用是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每户100元钱收取,但为了减轻租赁者负担,“目前已免费办理登记备案了。”

  “一不、两怕、三缺失是导致租赁登记备案受冷落的主要原因!”调查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不,是指相当一部分租赁者不知晓房屋租赁还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二怕,是很多租赁者既怕花钱又怕麻烦,不愿主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三缺失,是出租房屋的手续不健全、租赁双方的身份证件有缺失、租赁协议不规范,由此导致无法履行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对策]提高认知营造规范租赁环境

  据了解,目前我市房屋租赁市场上,因子女就学、外来打工引发的租赁各占30%,其余为探亲、看病等因素引发的租赁。这其中,以学区房租赁相对规范,可即使如此也少有租赁者履登记备案手续。那么,如何才能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叫好又叫座呢?

  “关键还得扩大宣传,增强租赁者的自觉履行登记备案的意识!”调查中,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租赁者办理登记备案时,管理部门会仔细核实房屋证照的真伪、确认租赁双方的合法身份,以及核查租赁协议是否规范健全,然后出具登记备案证明。“这也意味着,能通过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是合法健全的,是对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保障。”

  “推进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宜疏不宜堵!”对于如何提升租赁登记备案率,马律师认为,按规定,对拒绝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的当事人,除要求租赁当事人限期备案外,还要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登记备案的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然,制度规定是硬性的,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执行的灵活性与人性化,鉴于当前租赁登记备案率超低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扩大认知,增强服务才是切实可行的出路!”

  据了解,目前沈阳、深圳等一些城市,已将租赁登记备案纳入常态管理,外来人员就业、经营时,相关部门必须审核是否办理过租赁登记。“希望,我市的房屋租赁市场也能尽快步入如此良性发展轨道。”管理者满怀憧憬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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