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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全城露天禁烧秸秆 设立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6-11-06 19:44: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吴殿峰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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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6日讯(吴殿峰 记者 刘嘉)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绥化市在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绥化市政府要求,全市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凡违反规定,肆意焚烧秸秆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县(市、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疏堵结合,因地制宜,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成效。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各地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食用菌基料栽培、秸秆饲料加工、固化成型、气化等多种技术成果和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杜绝焚烧秸秆现象。规模种植大户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地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管理网格队伍。在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值班和看管,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凡拒绝或妨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绥化市政府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举报电话为“0455-8388065”,举报电话全天值班,随时接受举报投诉和现场查处。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