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0日讯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上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争相开展促销活动,广大“剁手党”们也正在忙着往购物车里添货,只等着“双十一”这天来一场“血拼”。我省的部分电商卖家,也已早早增加人手,备好货,等待11月11日零点到来时,买家“砸来”订单。
【理性“剁手”小tips】
“双十一”剁手可以,但要剁得值!在疯狂“败家”的同时也要小心提防虚假宣传、名不副实的价格促销、打着正品称号实际上售假的欺诈行为等问题。为了保证“双十一”期间网购秩序,省工商局很“贴心”的发布了一系列消费提示。
提前关注商品价格波动
一是根据需求理性购物,提前关注商品价格波动。
二是在购买商品时,选择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网店,并注意保存好网上购物凭证。
三是购物前先向卖家了解商品存量情况,并就送货时间、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
四是在购买大件商品时,与卖家就物流快递、运费支付、收货地址等问题事前沟通达成协议。
五是警惕“预付定金,暗藏猫腻”。
六是尽量不使用手机号注册网购账号,也不要随意将短信验证码告知他人。
七是综合考虑产品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快递延误所带来的系列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保留抽奖秒杀细则、订单细节等截图
一是拒绝在平台外线下交易;
二是网购要选择一些较大的正规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
三是网购时应选择信誉好、销量相对较高、评价相对较好的店家进行选购商品或服务;
四是在“双十一”期间不管网店还是实体店,消费者都应货比三家,多看看同样商品其他商家的价格。
同时网购的消费者要保留抽奖秒杀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或者修改活动详情。实体店的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店内活动细则,赠券要问清使用规则和有效期。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特别出台了不得以先提价后打折等十项要求。
【十项要求“”保驾护航”】
一、网络商品经营主体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时必须遵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二、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维护好网络促销活动秩序,保障集中促销活动依法、公平、顺利进行,不断提升平台的公信力。
三、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须加强促销活动组织、加强商品信息审查、加强活动应急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加强数据统计工作。
四、不得设定霸王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
五、不得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赠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和赠品质量。
六、经营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
七、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商家促销活动进行监督、促销活动开展时,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活动细则。
八、不得虚构交易,提升网店的交易额,不得虚假评价骗取关注。
九、不得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十、不得以先提价后打折,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