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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两证整合”带来1+1>2效应
2016-11-16 11:57:0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钊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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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16日讯 10月1日起,我省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实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截至11月7日,省国税系统共接收工商部门推送的“两证整合”信息41816户,办理涉税事项8848户,办理变更业务4264户。据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实行一个月以来,纳税人及基层国税部门反响良好,真正发挥了1+1>2的效果。

  据省国税局介绍,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进一步拓宽了税务部门采集信息的获取渠道,有利于扩大税收征管半径,提升涉税数据的应用性。与以往依托工商部门单向传输涉税信息,再由税务部门向工商部门线下反馈相比,“两证整合”后,实现违法违章信息、日常管理信息、主管税务科(所)信息和清税申报信息的资源共享,工商部门将税务部门反馈的主管税务科(所)信息和清税申报信息作为实施注销程序的依据,便形成了对纳税人从开业至注销税收征管全流程监管,在提升征管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实现了登记信息的“闭环”管理。同时税务违法违章信息通过“信用黑龙江”平台中的“信用信息协同监管系统”进行公示,各部门共同监管税收不法行为,有效推动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对于“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变更和清税申报的相关事项,省国税部门与省地税部门合作,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实现涉税信息共用和互查,由一方受理纳税人的申请信息,通过系统实现实时信息推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既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又解决了国、地税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责任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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