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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6类人群可申报热费补贴 提醒:热费补贴每年均需重新申报重新审核
2016-11-17 07:05: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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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17日讯 16日,记者从哈市部分供热企业获悉,2016至2017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申报开始启动。符合条件的6类人群应尽快联系所属辖区供暖企业。

  据了解,哈市部分供热企业于今日起开始受理热费补贴申报工作,提示符合2016至2017年度供热保障的对象,携带房产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破产证明、失业证、低保证、以及低保用户存折,在各个企业规定时间内联系辖区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申报。热企提醒,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导致延误申报的,将由用户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热费补贴申报截止期限虽然为12月31日,但因为需要申报、审核等过程,符合条件的6类人群应尽快按照各个热企规定的时间申报,避免因申报材料等原因影响时限,超过12月31日即便全部符合条件也无法录入到系统当中。此外,热费补贴每年均需要重新申报,重新审核。

  符合申领热费补贴的6类人群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3、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区属企业事业救济对象;

  4、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5、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

  6、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上述人员其他限制条件请前往申报部门详细咨询)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