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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公安消防大队强化窗口标准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6-11-22 15:40:57 来源:东北网  作者:许福财 吕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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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2日讯(许福财 记者 吕天霞)消防办事窗口是消防部队与人民群众接触的第一道关口,同江市公安消防大队高度重视服务窗口建设,切实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服务人民意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大队要求服务窗口认真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十八项行政管理服务新举措》、《黑龙江公安消防部队三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举措》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便民利企三十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同时按要求为窗口单位配齐配强服务设施,窗口标准要高于大队的标准。

  大队优中选优,把形象好、态度佳、业务精的同志安排到窗口,要求行政审批窗口人员充分意识到自己代表着消防部队的第一形象,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最高的警容标准,最贴切的服务对待每一名办事群众。严格落实窗口人员定人定岗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规范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大队推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严格按上级的统一标准和流程受理业务,按时录入系统,坚决杜绝双轨运行或体外循环的情况。对首次接受审批件,当日内必须明确答复当事人是否受理,不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不受理原因,受理的审批件一律不得再退回。实行终身责任制,对材料不全的要进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受理后出现材料不全而造成退件、补件的,要严肃追究窗口人员责任。

  在对窗口的督导检查中,大队注重回访措施,不定期组织电话回访,切实了解窗口人员是否有不公、不廉、态度傲慢等情况,每次回访后,及时对回访中了解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大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窗口人员警容风纪、窗口应知应会内容、受理信息统计、桌面摆台、便民服务设施、电子考勤等内容开展不间断地监控,确保窗口单位时时刻刻做到警容严整、话语文明、服务规范。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