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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联名居收外来车辆停车费惹争议 业主多持赞同态度
2016-12-09 15:31:33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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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9日讯 11月16日,龙沙区谊联名居小区在东、西大门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立公告牌,上面注明“因谊联名居商居混建,造成外来车辆占用业主车位,给业主生活带来很多困扰,为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及业主车位正常使用,自即日起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计费标准为每辆车一次进出2元,24小时内按首小时计费。”此举出台,经过20天的收费体验,引来业主与商铺经营者两方面发出不同声音,业主多数表示支持,商铺经营者则认为此举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那么,小区停车位该不该给外来车辆免费使用?外来车辆的停车费应按什么标准收取?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物业:

  对外来车辆收费是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非小区住户请交2元停车费。”12月7日,在谊联名居小区东门入口处,记者被指引到非小区业主进入通道的起落道杆前,一位工作人员上前向记者收取2元钱的停车费后才予以放行。

  据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张经理介绍说,小区内目前餐饮、商超一类的店铺接近30家,每天进出小区的外来车辆达几百辆次。“小区内原本设有停车场,但外来车辆大多数选择就近停车,给物业管理及业主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张经理说,物业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是经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后实施的,收费的依据是《齐齐哈尔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三条中规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经营者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后,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张经理称,物业对外来车辆收费也属无奈之举,每天送货、吃饭的人把车随意停放,一些大型的货车对小区内的道路也造成一定的损坏,对外收取停车费的目的是限制车辆每天的进出辆次,便于管理。再有,部分被收费的外来车辆可以持缴费发票在其消费的餐饮商铺报销。

  声音:

  业主支持经营者反对律师表示收费合理

  “我觉得现在好多了,以前晚上下班回家都被来小区吃饭的车辆堵在大门口,半天进不来,即便进了院里,也要兜几圈才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找到地方停车。”谊联名居小区业主赵先生说,自己家楼下的饭店一家挨一家,饭点儿的时间在小区停车十分困难。据了解,自11月初,谊联名居小区物业在大门口安装了蓝牙感应道杆,为业主配备了进出道杆的蓝牙感应器,以方便出行。

  但是,此做法给餐饮、商超等经营场所却带来极大的不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日杂超市经营者对记者报怨说,“超市每天都需要进货、补货,这样按次收费每个月算下来增加了不少的费用。”该经营者表示,对于小本经营的商家,物业应该酌情减免临时停车费。

  随后,记者走访多个小区调查发现,我市小区内设有正规停车位的,几乎都采取门口设岗及刷门禁卡通行制度,而小区内没有正规停车位的,则不存在对业主及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的情况。那么,谊联名居小区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杨念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念文,他表示,《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物业可以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但目前我市很多物业是受开发商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存在事实上管理、服务的关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物业对外来车辆按标准收费就属于合理收费。

  管理:

  第一家对外来车辆收费小区需规范细则

  谊联名居小区是我市第一家对外来车辆出台收费规定的小区,物业从保护业主利益的角度对外来车辆收费获得了大部分业主的支持。但同时,物业单位也应规范细则,比如外来车辆在收费进入小区后,如何引导其驶入指定的停车位;再比如,如何从反对者的视角了解问题详情,推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让业主和商铺经营者双方都能满意。毕竟这些商铺经营在某些方面也方便并服务了业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收取该项费用是受托行为,对于在共有场地收取的费用其所有权应规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在从中扣除必要的用工及成本费用后,结余部分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设备维护、保洁绿化等公益项目,同时应定期公开各项开支以接受业主监督。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