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生活资讯  >  市民消费
搜 索
消费者就餐喝水被收五块钱水费 餐馆因未明码标价被罚款500元
2017-01-07 10:26: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徐楠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月7日讯 6日,记者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共接到价格投诉咨询举报15008件,同比下降9.85%。其中,物业管理和停车收费问题成为价格投诉“重灾区”,占全年投诉总数近3成。省物价部门表示,将针对投诉热点展开督查,提醒消费者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也可网上举报(ht t p://12358.ndr c.gov.cn/)。同时,省物价部门还发布了2016年全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物业超标准收费被责令退还多收款

  投诉:去年12月,青冈县某小区业主电话反映,某物业公司不按规定,超标准收取物业费。

  解决:经当地物价部门调查了解,按标准该小区应按每平方米0.65元收取物业费,但实际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的,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物业公司按标准收费,并退还多收价款4万余元。

  案例2:超市“低标高结”被罚2000元

  投诉:去年9月,青冈县消费者李先生拨打投诉热线举报,其在当地一家超市购买枕头时,购买价格为599元,但买完后发现枕头标价为539元。

  解决:经对该超市进行调查,情况属实,当即对该超市进行警告,责令将其违法所得全部退回,并处2000元罚款。

  案例3:就餐喝水还收钱商家被罚500元

  投诉:去年,消费者反映在鹤岗市某餐馆就餐时,被收取5元一杯白开水费用,且店内无任何该项收费标示。

  解决: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以上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餐馆限期整改,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标示工作,并处以500元罚款。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