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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启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2017-01-19 20:09: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忠岩 葛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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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9日讯(记者王忠岩 葛金鑫)19日,由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发起的《黑龙江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合作协议》在哈尔滨举行签约仪式,黑龙江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将于2017年2月正式启动。

  签约仪式。

  据介绍,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为个别企业的电梯安全事故“买单”,导致相关部门承担了过多的本不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而社会保险正是协助企业和政府摆脱困境的有效方法。电梯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所有或在使用电梯时,因为疏忽和意外引发的事故,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利益损失,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的一种风险分散制度。

  目前省内电梯使用的保险标识。

  2016年,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黑质技监函发〔2016〕334号)(十二)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建立以电梯使用单位为参保主体,电梯生产单位和检验机构参与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发挥保险业的保障功能,鼓励更多的社会保险机构参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动员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投保电梯责任保险,提高投保率,提升电梯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赔偿能力。

  为将电梯安全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有机衔接,避免或减少电梯故障和事故发生,黑龙江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项目推出了四项措施:

  一、电梯保险标识。针对参保电梯,设置保险标识,让乘客能够清楚识别电梯安全水平,乘坐电梯更放心。

  二、日常维保监督。省电梯行业协会、保险企业作为电梯运行风险的监控方,结合新技术,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程监控电梯维保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三、技术服务支持。省电梯行业协会借助保险经纪的专业风险管理手段,从电梯的质量、安装、运营全流程设计风险预防方案,提供全方位的风险技术支持和安全知识普及。

  四、发生事故保障。通过保险的风险转嫁职能,以风险补偿的形式,完善电梯事故的事后救济机制,化解因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为该项目组织单位,同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为经纪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黑龙江分公司为首席承保单位。共保体单位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都邦财产保险黑龙江分公司。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