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8日讯(记者 王春颖)黑龙江省依法施政,简政放权,让改革“红利”放大,清除了利用行政法规审批的“灰色地带”。在龙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奋力走出低谷的重要阶段,法律是民营经济的坚实后盾,依法施政就显得尤为重要。全国人大代表陆标建议,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及对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加快形成陪配套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依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全国人大代表陆标。
“听了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激发非公经济活力,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的论述,给全体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陆标说,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深刻感受了民营经济作为黑龙江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龙江经济及龙江全面振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感受到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压力。在龙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奋力走出低谷的重要阶段,法律是民营经济的坚实后盾,依法施政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一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黑龙江省在依法行政方面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取得了积极成效,龙江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气象。
陆标表示,近一年来,黑龙江的发展环境、法制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优化的环境氛围正在形成,逐步消除了制约企业发展的“三门”、“中梗阻”、“末梢炎”。在打通环境发展最后一公里上,正在从“三个着力”入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公共服务上的障碍,黑龙江省持续加大政治环境力度的同时,解决基层“绊马索”,“绊脚石”,从根本上打通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断头路。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上的障碍,以前民营企业遇到法律维权方面的问题,往往总是被动等、拖、靠,黑龙江省高法、高检创新工作模式,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法律维权问题,先后在省工商联建立法律维权联络室,有机构派专人为民营企业服务。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上的障碍,着力加大实施政策落地宣传的力度,逐级、逐口进行推介,让民营企业家感到政策是来自他们身边,真正做到支持鼓励他们的企业发展。
陆标建议,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及对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建议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都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两个同样”(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和“三个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起来,让民营企业家托底、放心;建议加快形成陪配套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清理不适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陈规旧法,化解法律冲突,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进行平等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定和完善民营经济法律体系,同时加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建设,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保护条例》,完善民营经济法律体系;建议依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建议全国人大尽快研究出台《商会法》,明确商会组织的性质、职能、权益和任务,提高社会组织自律,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的法治保障。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经营,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厂长拓展空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