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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多措并举 100余万元救助金“精准到位”
2017-03-09 16:05: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胡丽丽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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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9日讯(胡丽丽 记者 雷蕾)“三八”妇女节前,得到司法救助金并已上学一周的小强,怀着激动的心情给黑龙江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寄来了一张贺卡,贺卡上这样写道,“感谢检察官哥哥、姐姐的雪中送炭,让我又能够重返校园,重闻知识的芬芳。”

  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情

  小强是哈尔滨市一所技术学校的在校生,2016年12月,准备期末复习考试的小强受到一名社会闲散人员的不法侵害。小强家境本就十分贫困,对方又无赔偿能力,一时间他的学习、生活陷入困境。办理此案的哈尔滨市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向小强伸出了援助之手。经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他争取到了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三月开学季,这笔救助款温暖了小强的上学路。

  “类似小强这样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已经办理了18件,发放救济金19余万元。还有其它120多件救助案件的当事人,也都得到了相应的救助。”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力介绍说,这些救助款虽然钱数不多,但每一起案件检察机关都力求做到主动介入了解情况、因地制宜实施救助、突出重点精准发放,让司法救助处处传递着法治的温情。

  据介绍,为充分体现人权司法保障和司法人文关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司法救助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方面,在组织保障上,成立了由一名主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控申、公诉、侦监、计财等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另一方面,在组织分工上,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其权利,及时向控申部门提供符合救助条件的案源线索。控申部门依照规定受理、审查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开设绿色通道,进入救助程序。

  因地制宜确保精准到位

  “为确保救助金精准到位,对司法救助不是一刀切,而是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案件的差异,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因案确定救助方式、方法、范围,从而保证救助有效。”黑龙江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王兴宏介绍说,各地检察院针对当地社情都划出了救助的侧重。农垦检察机关针对农场因经济纠纷犯罪导致被害人陷入生活困境较多的实际,把涉农犯罪的被害人纳入救助范围;佳木斯市检察机关针对近年来实名举报人被打击报复时有发生的情况,重点对受害举报人进行救助;黑河市检察机关针对不批捕案件、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申诉数量较多的实际,适当放宽救助条件,加大了救助力度。

  “特别是针对未成人,我们实施了特殊救助,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彰显了人民司法对未成年人特有的人文关怀。”王兴宏告诉记者,该省检察机关特别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和精神帮扶。既协调救助金,又注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助,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发挥各方职能与资源优势,综合施治,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能。

  2016年,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害人李某遭遇性侵后病情非常严重。因其是单亲家庭,母女二人又无生活来源,为让李某得到及时救治,检察院为被害人争取到了2万元救助款。检察官们还定期回访,通过身心相医,物资救助,确保了被救助人回归正常校园生活。

  据统计,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6件,同比上升62.7%,发放救助金100.8686万元。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