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大庆市启动困难职工档案清理核实工作 四类情况不再享受帮扶
2017-03-21 08:58:10 来源:大庆网  作者:肖瑶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21日讯 3月20日,记者从大庆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大庆市困难职工档案,发挥困难职工档案在对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的基础性作用,圆满完成2020年前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目标,大庆市全面启动困难职工档案清理核实工作,此次档案清理(注销)范围,包括已死亡建档职工、已脱困建档职工、不合格档案以及其他档案。

  对精准扶贫工作来说,摸清贫困职工情况是重要内容之一,帮扶资金发放和使用应当坚持“依档帮扶”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将对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内的困难职工进行重新核实,符合条件的尽快完善档案内容,尽快制定帮扶措施,不符合条件的要按照工会帮扶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我市困难职工的界定为: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待遇的职工原则上不再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建档范围;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建档范围;低保边缘困难职工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0%以内;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要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困难农民工要符合上述条件且加入了工会组织;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不符合建档标准的在岗职工、退休职工及农民工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可建立辅助档案进行管理和开展帮扶工作,辅助档案由各建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建立。

  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或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基层单位工会帮扶申报材料;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属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困难职工原始信息表(应与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电子档案保持一致)。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

  目前我市各级工会建档部门保持原渠道不变,原建档单位合并或撤消,其档案要移交到新单位,无法移交的档案由上一级工会负责代管。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