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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消防员火场中“抢”出村民11万元现金
2017-04-18 16:44:44 来源:东北网  作者:耿范修 徐正彬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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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18日讯(耿范修 徐正彬 记者 雷蕾)近日,甘南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接到119报警服务台转警称,兴隆乡东兴村一屯村民于某某家柴草垛着火了。

消防员从火场中“抢”出来的钱盒子。

  接到报警后,兴隆派出所民警尹卫刚、辅警杨福超,消防员孙兆河、马先锋、高志军赶到火灾现场,发现村民于某某家柴草垛起火,并将邻居高某某家的仓房引着,累计已出现4个起火点,并且起火点均距离民宅很近,最近的一处仅有两米。

  消防员首先将距离房屋较近的火势控制住,然后再对房屋喷水防止火上房,同时联系县消防大队前来支援,村干部也联系铲车,用土掩埋法灭火。此时,消防员发现高某某家的北侧仓房火情最为紧急,而站在屋外的高某某妻子情绪激动地对民警说:“快帮帮我们吧,我们家的11万元现金还在仓房地上的铁盒子里呢!”此刻,火势较大,根本进不去人,消防员只能先灭火,在消防车、铲车配合下,待火情得到控制后,消防员马先锋、高志军问清现金的存放处后,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屋内,在仍旧浓烟四起的屋内,互相配合摸索着寻找现金存放处,两名消防员扒砖头、挖土坷,仅靠双手经过艰难搜索,最终将装有11.7万元现金的铁皮盒找到,从屋内抢出来。来不及说什么,两名消防员将盒子交给高某某家人后,就继续投入灭火战斗,拿起消防水枪继续对起火点喷水灭火。这时,县消防大队两辆消防车赶到,在警民的共同努力下,迅速将4处起火点的火全部扑灭,未对周边民宅产生较大影响。

  据了解,起火原因为村民于某某使用粉碎机不当导致火情发生。兴隆派出所消防车驾驶员孙兆河在这次扑火中由于浓烟熏烤导致左眼充血。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