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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出台工作方案 大豆补贴标准高于玉米
2017-05-12 15:31: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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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2日讯(记者 王亮)记者12日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获悉,为深入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调整完善大豆补贴政策,保障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基本收益,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补贴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且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关于补贴标准在方案中提出,根据全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经省统计局、农委核实确认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种植成本收益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亩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原则上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方案》还对面积核实、补贴发放、资金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面积核实上,确保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发放上,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自2017年起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调整为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现玉米和大豆补贴机制相衔接,玉米和大豆价格由市场决定,政府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和大豆。同时,全省范围内施行统一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生产者和大豆生产者分别执行统一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在保障收益和调整结构方面上,《方案》在保证生产者种粮基本收益的基础上,结合补贴资金额度、补贴面积及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对玉米生产者和大豆生产者实行差异化补贴标准,促进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落实改革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补贴机制,实行面积公示、补贴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