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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技术片区放宽落户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2017-05-12 19:1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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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2日讯(记者 张隽珊)为优化哈尔滨新区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以哈尔滨市现行户籍制度为基础,即日起,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在中国云谷开展落户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在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技术片区租赁、购房;大中专生毕业生;投靠亲属市外迁入;复转军人落户及家属随军市外迁入均可落户。

  据记者了解,此次户籍政策改革本着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实际,探索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创新人口管理方式方法,大力促进优秀人才集聚,合理引导人口落户迁移。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将走进学校,走进大型企业,走进农村送政策到基层。立足现行政策,最大限度地放宽落户条件。

  哈尔滨新区平房经济技术片区租赁、购房可落户

  在平房区租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为承租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在平房区购买10万元人民币以上住房(包括商业用房)或法院判决、依法抵债、继承等获得的住房(包括商业用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为产权所有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

  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哈市生源、外地生源派遣或重新改派遣到哈市的应、往届统招大中专(含)学历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及手续可直接办理落户;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留学回国由教育部或省博士后管理站派遣到哈市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及手续可直接办理落户。

  投靠亲属市外迁入可落户

  哈市九区范围以外的夫或妻,投靠配偶落户的,依法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持有效证件及手续可到配偶户籍地申报,为本人落户;18周岁(含)以下未成年子女到哈市范围内投靠父或母落户的,可由哈市范围内的父或母持有效证件及手续到其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为本人落户;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等情况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到哈市范围内投靠子女落户的,可到哈市范围内的子女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为本人落户。

  复转军人落户及家属随军市外迁入可落户

  户籍地在哈市范围以外的复员军人,配偶在哈市有常住户口,依法登记结婚,可直接办理落户;户籍地在哈市以外入伍的转业军人,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军人转业安置办公室安置(含自主择业)到我市的,可为本人办理落户;正连职(含)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含)以上的士官(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可由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居民户口落户。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