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7日讯 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于2017年4月24日起,全面启用电子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一次签注20元/件、多次签注100元/件。电子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责任编辑:王艳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