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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340余万元
2017-06-01 17:52:1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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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日讯(王功杰 记者 雷蕾)“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了检察院支持起诉,我们才能这么快拿到劳务费,有了检察院做后盾,其他工友的血汗钱,也有指望了!”近日,付杰拿到劳动报酬后,来到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表达了谢意,他是这次检察院办理的99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支持起诉案中的一名原告。

林口支持起诉案件庭审现场。

  检察院帮助农民工讨薪

  2014年末,江西某建设集团公司中标东宁市三岔口灌区土地整治项目后,层层违法分包给梁某、孙某、实际施工人丛某。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丛某雇佣付杰等99名农民工为其工作。工程完工后,付杰等人多次向丛某索要工资,但丛某以工程款未拨付到位为由拒不支付,付杰等人只好向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求助。

  东宁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成立了6人“打击恶意欠薪办案组”。经过办案组干警夜以继日、争分夺秒的工作,用一周时间审查完99件案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派员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监督法院庭审过程。目前,被告已与15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将20余万工资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其余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

  据悉,今年1-5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支付赡养费、医疗事故赔偿等纠纷支持起诉案件122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34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余万人。据了解,省政府在2016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组抵达黑龙江省专项督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密切关注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情况,建立了行政督查与支持起诉联动机制。

  “支持起诉工作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个新的增长点,也是我省打造‘民生检察’服务品牌的一个亮点,更是落实省第十二届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检察公信力、影响力和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朱长春向记者介绍说。

  为困难群众维权撑起了守护伞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起诉工作原则、案件范围、支持起诉方式等问题,并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样本印发全省,为下级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提供基本遵循。黑龙江各地检察机关全面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工会、妇联、残联、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合召开座谈会、会签文件等方式,协调解决支持起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构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防线。

  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因公受伤请求赔偿,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等6类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开展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机构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受援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受理、快速办理、限期结案。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帮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4月26日,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5名农民工诉建筑工程承包商孙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经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孙某支付拖欠张某等5名农民工工资234000元。该支持起诉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共同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的介入确实对农民工讨薪帮助很大,支持起诉加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维权撑起了守护伞,检察官和法援律师携手,合力推进了中国法治进程!”黑龙江九洲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律师廖代龙颇有感慨地说。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