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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级空气质量监测站如不能提供准确数据 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被全省通报批评
2017-06-20 07:18: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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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6月20日讯 1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了加强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省环保厅要求,不能为公共提供准确有效的空气质量数据的县(市、区)进行责任追究,对单位和个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17年底前已建设完成的县(市、区)级环境空气自动站应与省和国家联网。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6个县(市、区)建设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其中40个监测站已与全省县级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联网运行,发布监测信息。

  省环保厅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空气自动站稳定运行。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和运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等,确定专人每日审核空气自动监测数。要按照管理要求,严格履职,认真负责。不能为公共提供准确有效的空气质量数据的县(市、区)进行责任追究,对单位和个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王辉